资料图:韩国总统尹锡悦。
——经济重启
“大韩民国再次飞跃、共同过上美好生活”,这是韩国总统职务交接委员会公布的新政府国政愿景。委员会说,这一愿景反映了“时代使命”和“国民要求”。
国政目标之下,交接委员会还列出了110项具体国政课题。其中,首要课题是帮助韩国的中小企业把销售额恢复到新冠疫情前的水平,以求恢复地区商圈的竞争力。
外交学院战略与和平研究中心主任苏浩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认为,经济政策方面,尹锡悦可能会更多地采取一种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相对比较宽松。同时,他会从在疫情中遭受重大打击的中小企业入手,以刺激经济复苏。
此外,“帮助青年人摆脱居住、就业、教育等困境”“成为科技超级强国”以及“建立创新金融系统”等也被列入主要课题。
——防疫政策重启
重启经济,还需兼顾防疫政策的平衡。
文在寅政府曾在新冠疫情初期进行严控,此后“与疫情共存”,之后又收紧防疫,种种措施褒贬参半。
随着目前韩国总体疫情形势趋缓。苏浩认为,作为“政治素人”,尹锡悦在疫情防控方面缺乏相关经验,大选时也没有提出更多具体政策。总体来看,如果疫情反弹不是很严重的话,尹锡悦可能依然会采取相对宽松的防疫方式。
但5月8日最新数据显示,韩国当日新增确诊超4万例,自3月底疫情现拐点以来,首次较一周前有所增加。虽然尚不能确定韩国疫情已经出现反弹,但有韩媒指出,这也为尹锡悦上台后的防疫政策拉响了警钟。
宽松的抗疫措施是为了“重启经济”,但这可能会导致一个矛盾的情况——“防疫措施放宽后,疫情会扩散,反过来又会对经济造成阻碍”,苏浩表示,这可能是尹锡悦上台后会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资料图:美韩军事演习。——外交政策重启
“作为保守政治家,尹锡悦上台后可能会进一步强化与美国在军事安全上的配合,政治安全上可能更多靠向美国。”苏浩指出。
从选举开始,尹锡悦就不断在打“亲美”牌——如提出加强美日韩同盟,计划在未来加入五眼联盟和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对话”机制(QUAD)。
胜选后,尹锡悦派遣赴美的韩美政策协商代表团更表示,尹锡悦期望将韩美关系提升为更高水平的全面战略同盟。
苏浩分析说,俄乌冲突的背景下,美国加大了对所谓印太盟国关系的强化,同时在积极准备“QUAD+”,而这个“+”的首选,就是韩国。目前的韩国,正朝着美国所引导的方向靠拢。
“这将是一个战略性选择,也将是他上台后的最大挑战。”苏浩强调。
对于目前仍处在低谷的韩日关系,苏浩认为,应美国的要求,韩日双方目前都在进行一些协调。尹锡悦上台后,可能会延续保守派的政治传统,进一步协调韩日关系,加上美国的牵引,两国关系可能会回暖。
针对中韩关系,尹锡悦在胜选后表示,韩中加强合作,有利于两国实现各自发展、造福两国人民,也将为东北亚地区和平稳定作出贡献。韩方愿同中方密切高层交往,增进互信,促进民间友好,推动韩中关系向更高水平发展。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则表示,中韩两国是搬不走的邻居,也是相互离不开的重要伙伴。今年是中韩建交30周年,30年来中韩关系实现快速发展,给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也为促进地区和平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中方愿同韩方共同努力,以建交30周年为契机,推动两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造福两国人民。(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