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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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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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年味渐浓 各地洋溢节前的喜悦******
还有不到两周的时间就到农历春节了,全国各地年味渐浓。今天我们带您一起去各地感受一下,眼下人们准备过年的那份忙碌和喜悦。
01 年货节购销两旺 特色年货惠民促销
首先来看年货市场。这两天,各地年货市场物丰价稳,特色年货更是销售火热。
重庆梁平区的年货节正式启动,卤鸭、豆干、小面等重庆各区县的特色年货琳琅满目。当地还邀请了重庆各区县特色年货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前来参展,推出年货节满减消费券、畅游景区活动等惠民促销活动。
重庆市巫山县展销商万谨瑜:今天上午已经卖了不少东西,我觉得今天应该能取得一个不错的销售成绩。
在山西太原一大型综合市场,各种肉类、海鲜产品、蔬菜水果应有尽有,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市场积极协调组织货源,确保货品充足。同时设置专业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对各类生鲜食品进行抽查检验。
市场负责人 周锋:保障货品的充足和价格的稳定,确保消费者在这里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
春节将至,黑龙江黑河市的最低气温已降至零下20℃,但置办年货的市民依然络绎不绝,“冻货”是东北早市上的“主角”,而且市场上的冻货种类也越来越多,从冻梨、冻柿子、冻菜等冷冻果蔬到冻鱼、冻肉、冻豆腐等,应有尽有,备受市民青睐。
黑河市民 吴女士:来买点儿冻梨冻柿子,东北特色。家里人都喜欢,年年冬天都来买。
02 备年夜饭家乡菜 家家户户年味浓
年货采办齐了,家家户户接下来的一件大事,就是要忙着制作过年吃的各种特色美食了。这两天,在浙江、重庆、江西、海南等地,人们已经开始制作各种地方美食准备过年了。
在浙江湖州长兴县周吴岕村,制作团子是当地家家户户的传统习俗,寓意新的一年合家团圆、幸福美满。团子蒸熟后,满满的糯米香扑鼻而来。冬日暖阳下,白团子晶莹剔透,绿团子绿意盈盈。
做糖画、吃汤圆,重庆万盛的迎新春游园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
市民 牛馨熠:这是我第一次体验做糖画,很好看也很好吃,觉得特别有意思。
在活动现场,社区还为大家提供了热乎乎的汤圆,吃汤圆、猜灯谜,整个游园会处处洋溢着喜庆。
在江西鄱阳湖区,周边家家户户开始忙着晒腊肉、腌咸鱼,浓浓的年味弥漫开来。不论是蒸、炒、煮,腊肉都是当地人下饭的必吃菜品。此外,晒咸鱼也是当地的传统习俗。人们将内湖捕捞上来的鱼,清理腌制后进行晾晒,到了过年的时候,制作成一道道咸鱼烧制的家乡菜。
江西上饶鄱阳县白沙洲乡车门村村民范华有:我们湖区每家每户到了过年都要腌制一点鱼,这个鱼无论是烹、煮,怎么都好吃。
在海南文昌凤会村有一句俗语:无糖贡不像过年。糖贡,俗称米花糖,每逢新春佳节,当地家家户户都会制作糖贡,炒米、炒芝麻、熬糖的香味,弥漫整个村庄。
据介绍,凤会村独有的薏糯米,是当地制作糖贡的上等食材。村民们在每年下半年都会种上几亩,专门用来在过年期间制作糖贡。因为特殊的制作工艺和香脆绵柔的口感,近年来,凤会村的糖贡还出口到了海外。如今,糖贡不仅仅是村民们过年的特色美食,还成了增收致富的产业。
03 春节临近 年宵花装扮新气象
买年货吃美食,全国各地的年味儿是越来越浓,除了满足肠胃还要赏心悦目。随着春节的临近,多地的花市大棚也逐渐热闹起来。不少商户正加紧进货,以保证节日期间市民的购买需求。
这两天,记者在广西花鸟市场看到,市场内年桔很是惹人关注,一盆盆金灿灿的年桔把花卉市场装扮得格外喜庆。师傅们麻利地绑扎枝条,扮靓造型,为即将到来的采购旺季做准备。据了解,今年1米多高的小年桔深受市民青睐。除了年桔,盆栽鲜花、鲜切花、多肉植物还有应季而生的年花年果将市场装扮得年味十足。
走进广东汕头花城,各色年宵花卉应有尽有、美不胜收,为这里增添了浓浓的年味。今年,花市行情看好,经营户都积极备货,引进了不少新品种。像北美冬青、垂丝茉莉等,因色彩鲜艳、造型独特受到不少市民的青睐。此外,组合式盆栽产品,也成为春节花卉市场的新亮点,不同的花卉,在花农的精心搭配下,做到一盆一景,层次丰富。
走进甘肃兰州新区花卉产业基地智能温室,各种盆花开得正旺。这几天,这里种植的娜欧米、雪山系列等诸多品种的鲜切玫瑰在市场上供不应求,每天都有将近三十万株鲜切花运往全国市场。同时,为了保证节日期间市民对花卉的需求,兰州新区花卉交易中心提前备货,增加了花卉的进货量,还引进了许多新品种,以满足市民不同的需求。
04 兴凯湖冬捕节 体验渔猎乐趣
在冬季的东北,冰上祭祀纳福、踏雪寻鱼、破冰、下网、拉网、头鱼拍卖等,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场面都是一道迷人的风景。兴凯湖冬捕节近日在黑龙江鸡西市启幕,数千名市民和游客齐聚兴凯湖,感受独特的渔猎文化和兴凯湖冰雪的魅力。
冬捕渔猎中最壮观、最激动人心的要数起网时刻。伴随着渔把头的一声“起网喽”,十几名渔民排着队吆喝着将大网慢慢拉出冰面,鲤鱼、鲫鱼、鲢鱼、麻连等各类鱼种缠绕于网间,还有我国闻名的四大淡水鱼之一,大白鱼在水雾间跳跃而出,当25公斤头鱼破水而出时,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呐喊声,冰天雪地间,处处都是喜庆丰收的画面,象征着“连年有鱼”。
兴凯湖冬捕节鱼把头徐兆强:往年都是十二月二十多号就开湖了,今年因为气温高,后期又刮大雪就晚了,变成了一月七八号,或十号左右才开湖。
本次冬捕节,作为鸡西市旅游品牌的标志性活动之一,依托兴凯湖的独特自然优势,让游客聚集在此尽情嬉戏,在享受冬捕快乐的同时,感受着大规模冬捕的壮观盛宴,亲身体验渔猎的乐趣,重温传统冬捕渔猎文化的独特魅力。
今年的冬捕节除了冬捕非遗展示、头鱼拍卖、特色美食品尝等传统项目外,还增加了大型实景音乐剧“远古的呼唤——肃慎之冬”表演、徒步穿越兴凯湖、兴凯湖自驾穿越、冰雪马拉松、冰上娱乐、特色商品展示、冬泳表演等10余项特色活动。据了解,近年来,鸡西市积极开创文旅创意产业新模式,以兴凯湖冬捕节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冰雪文化,浓郁冰雪氛围,叫响美丽鸡西的冬季冰雪旅游品牌,升温鸡西冬季旅游市场,真正实现龙江冰雪由“冷资源”变成“热经济”。(央视新闻客户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